文件名
文件名是用于标识字符串的文本,用于标识一个文件。存储在计算机硬盘上的每个文件都有一个文件名,用于在指定的文件夹中标识该文件。因此,同一文件夹中的每个文件必须使用不同的文件名,而不同文件夹中的文件可以使用相同的名称。
文件名可以包含字母、数字和其他字符。根据所使用的操作系统,某些字符不能使用,因为它们会与操作系统使用的运算符或其他语法冲突。不同操作系统对文件名可包含的字符数也有不同限制。较早的操作系统将文件名限制为 8 或 16 个字符,而较新的操作系统允许文件名最长达到 256 个字符。当然,在大多数实际情况下,16 个字符通常就足够了。
文件名通常还包含文件扩展名,用于标识文件类型。文件扩展名也称为“文件名后缀”,因为它会添加在文件名末尾,位于点号或句点之后。例如,Microsoft Word 文档可能命名为“document1.doc”。严格来说,前面示例中的文件名是“document1”,而“doc”是扩展名,但将“document1.doc”称为文件名也可以。在某些情况下,文件名甚至可以指代文件所在的目录位置,即(“\My Documents\School Papers\document1.doc”)。
你可以先单击文件的图标或文件名,等待一秒钟,然后再次单击文件名来为文件命名。只要文件未被锁定,文件名就会突出显示,你可以为文件输入新名称。你还可以在程序中首次保存文件时为其命名,或者从程序的“文件”菜单中选择“另存为...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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